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法规公文\公文;计划\发展规划;业务工作\行政执法
发布机构: 鲍沟镇 发文日期: 2006年10月20日
名  称: 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补发工作的

鲍政发[2006]22号

鲍沟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补发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为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根据省、两级市统一部署,现就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补发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补发工作的重要性

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我镇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总体稳定。但是,随着农村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扶持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惠民政策后,农民种地积极性高涨,土地承包纠纷呈上升趋势。在调解、处理矛盾和纠纷时,由于原经营权证书关于承包方的义务及调整承包地的规定与法律规定不符,不仅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了难度,也影响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正是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也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重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施行后,广大农民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日益增强,因此,做好经营权证换补发工作,不仅是落实农村政策、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迫切需要,而且也是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各村和有关部门务必统一思想,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长治久安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换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严格政策界限,认真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补发的有关规定

换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村在实际操作中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政策落实到位。

(1)未进行二轮土地承包的,在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延包后,补发经营权证。

(2)已完成二轮土地承包,土地没有变动的,要严格依据原承包合同的户主姓名、承包面积、承包年限、地块四至进行打印,不得重新变更;土地有变动的,依据调查摸底情况据实填写。

(3)二轮土地承包完成后,因修路、城镇建设、农田水利等占用农民承包地,已经进行调整,按调整后的土地实际面积换发经营权证。

(4)二轮土地承包后,农户承包地全部被征收、占用的,不再办理补证手续;部分征收、占用的,不管剩余的承包地还有多少,据实换发经营权证。

(5)农户承包地即将被征、占用、而目前还没有征、占的,依据原调查摸底情况,据实换补发经营权证。

(6)二轮土地承包后分户的,在核清地亩、重新签订合同后,换发经营权证。

(7)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在完善合同的基础上,补发经营权证。

(8)不得借换补发经营权证之机调整承包地和变更承包期限。

换补发工作结束以后,对随意调整承包土地,变更经营权证书的,要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给予责任人员1千至1万元的罚款。对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确需调整土地的,应经本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向镇街经管站提出申请,报送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及材料,镇经管站完成审查、登记造册工作后报市经管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对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经营权进行互换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换发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经营权证变更、注销等手续。

三、按照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扎实做好换补证工作

第一阶段:动员宣传(7月31日至8月1日)各村成立专门的班子认真研究制定好换补发经营权证的工作办法,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采取各种行式做好宣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补发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阶段:整改问题,核定户数、地块、面积(8月2日至8月5日)各村要精心组织,切实找准当前土地承包中存在的问题,凡有“两田制”、工资田、奖励田,违规留取结构调整用地、超留机动地、违法收回农民承包地的要依法纠正。调查摸底工作,已经做了安排,各村要按照镇里统一要求,重新对承包户数、承包地块、承包面积进行核定,并由群众签字认可,由村张榜公布,由镇经管站拍照存档。切实把承包户数、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核定准确。

第三阶段:收取费用(8月6号至8月25号)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本费标准的批复》规定,每证收取工本费10元。各农村党总支、村要按照各自的任务,集中20天的时间收取,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同时,在费用收取上,严格禁止多收或少收,严格禁止其它的搭车收费,严格禁止增加农民负担。

第四阶段:整理、录入、审核资料(8月26日至8月31日)经管站要精心组织好调查资料的整理、录入工作,将群众签字认可的调查资料整理、录入后,要逐村、逐户、逐项进行审核,确保每村、每户、每项准确无误,编辑汇总后报市。

第五阶段:检查,填制、发放证书,全面验收(9月1日-9月20)主要检查“两田制”、工资田、奖励田、保险田,超留机动地、违规收回承包地等问题是否得到彻底解决;承包农户、承包地块、承包面积等是否核定准确;调查资料是否真实,经检查不合格的村要进行返工;合格的由市经管局根据各村上报的资料,发放经营权证书以至到户。而后,组织全面验收,凡应换补发而没有换补发以及扣留经营权证书的,将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经济处罚。

四、严肃纪律,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补发工作顺利完成

换补发经营权证工作,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土地承包权益的保护,直接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换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为贯彻省、市会议精神,维护农民权益,落实农村政策的重要措施来抓,确保经营权证书及时全部发放到户。对工作中不按政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马虎,以至出现新的纠纷和矛盾的,产生不良影响的,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领导

  为确保 经营权证换补发工作顺利进行,镇专门成立由张玉法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韩景玲同志、副镇长韩典泉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八个农村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换补发经营权证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不同层次会议,搞好宣传发动。在收取费用期间,分包各农村党总支的领导,包村干部到所在党总支、村靠上做好催收工作,届时,党委、政府将进行调度,并按时通报征收情况,确保换补发工作按时完成。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1、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补发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各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费用收取任务分配表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补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玉法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韩景玲   党委副书记

     韩典泉   副镇长

成 员: 宋光世   农委副主任

     高德国   经管站站长

     朱广增   财政所所长

     狄连河   司法所所长

     赵国庆   党政办副主任

     李家水   国土资源所所长

     陈化杰   鲍沟农村党总支记

     陈 军   杨村农村党总支记

     颜景刚   吕坡农村党总支记

     王 猛   宋庄农村党总支记

     王学波   甄洼农村党总支记

     张兰涛   邢寨农村党总支记

     黄 麟   张庄农村党总支记

     孙 峰   荆林农村党总支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站,高德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