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政发〔2008〕 号
鲍沟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滕州市2008年电力环境建设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办事处、村,镇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和滕州市关于平安建设的指示精神,深化平安鲍沟建设,优化我镇电力供应环境,现将滕州市综治委和滕州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转发你们,希按照要求做好各单位电力设施专项集中整治工作。
希各办事处、村,镇直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认真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办牵头组织,派出所、执法办、供电所、司法所、国土所、建房办、交管所、安监中队、林业站等部门参与,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电力环境建设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份)
根据滕州市综治委2008年3月21日会议内容和有关要求,我镇定于3月22日-3月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其中3月27日由供电所负责安排组织3辆宣传车辆,对66个行政村进行有关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活动宣传,并张贴散发宣传材料和在部分村重要交通路口、街道悬挂安全用电宣传画,大造电力环境建设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声势,在全镇强化安全用电、规范用电、有序用电的氛围。
由供电所负责牵头,认真做好摸底调查,主要是对我镇境内各电压等级线路防护区的违章树木、建筑、施工、蔬菜大棚、钓鱼和放风筝等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进行排查摸底,并详细统计列出明细下发,作为自行清理和集中整治活动的主要依据。
二、自行清理阶段(4月上旬)
在镇政府召开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会议后,4月上旬为各村按照供电所统计明细表进行自行清理阶段。各办事处、村必须严格落实,层层发动,做好自行清理工作,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舆论工具,广泛深入发动群众,自觉对自己在线路设备防护区内的各种危及线路安全运行,妨碍安全可靠供电的各种树木、建筑、大棚进行清理消除,由供电所按照电力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核实是否达到安全距离要求。
三、综合治理、集中活动阶段(4月下旬)
根据各办事处、村进行自行清理工作开展情况,由镇综治办牵头,派出所、执法办、供电所、司法所、国土所、建房办、交管所、安监中队、林业站等部门共同参与,互相配合,集中一周时间对防护区内的各种树木、建筑、大棚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消除处理,该砍伐的砍伐、该拆除的拆除,对干扰破坏和阻挠处理工作的人坚决严肃依法处理。
四、巩固提高阶段(5月份)
结合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巩固提高电力环境建设暨电力设施保护活动的成果。
五、迎检阶段(6月份)
全面完成电力环境建设暨电力设施保护目标任务,迎接滕州市综治委的检查考评。
2008年3月21日
附:1、鲍沟镇农配线路防护区树木清查、违章建房统计总表
2、鲍沟镇农配线路防护区树木清查表
3、鲍沟镇农配线路违章建房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