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44-04001-2008-000009 主题分类: 主题分类法\财政、金融
发布机构: 滕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08年05月05日
名  称: 滕州市地税局全面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滕州市地税局全面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进入10月份以来,滕州市地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7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22号)、以及省、枣庄市地税局《关于开展2007年地方税收专项检查的通告》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07年下半年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市地方税收秩序,堵塞税收漏洞,加强税收征管,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和促进全市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领导高度重视专检工作。为切实搞好这次税收专检工作,市局成立了专检工作领导小组,由稽查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专项检查工作,机关相关科室负责提供法规政策支持和重大案件的审理等工作,各征收分局负责协调配合。稽查局根据滕州实际,制订了详细的专检工作实施方案,从系统内抽调了部分业务骨干,进行了必要的查前培训和业务辅导,进一步提高了参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查账能力,为深入开展好这次专检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科学组织自查自纠工作。这次专检采取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查自纠与地税部门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计划用2个月时间,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整改三个阶段进行。自查自纠阶段从10月8日开始,按照确定的检查范围,安排专人负责,逐户下达了自查预告通知书,并将专检的方法、步骤、期限和要求告知了纳税人和代扣代缴义务人。为进一步搞好自查自纠工作,滕州地税稽查局组织人员,分组深入企业座谈了解纳税人自查自纠情况,辅导纳税人搞好自查自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截止10月31日,全市自查自纠主动申报补缴应缴未缴、应扣未扣的各项税款近百万元,仅39户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安装企业就自查入库税款63万元。

三、扎扎实实做好重点检查工作。搞好自查的善后工作,筛选和归集相关资料,充分利用自查结果,指导重点检查工作;科学划分检查小组,合理配置检查力量,建立严格的检查责任制和检查监督制度,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办法,确保了专检工作质量和效果;严格检查纪律,坚持开展廉洁检查,实行调账检查方法,严禁吃、拿、卡、要、报等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建立检查反馈制度,广泛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指导,推动专检工作健康、深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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